一、依據董氏基金會105年2月15日105董執字第002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項公益獎助學金申請事宜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,無抽菸、打架等不良行為之中小學學生。
(二)申請方式:採通訊方式申請。(詳見申請辦法規定)
(三)申請時間:至105年4月8日截止。(以郵戳為憑)
(四)名額、獎勵金:國中、國小學生各10名(各含原住民學生保留名額各乙名),每名新臺幣五千元整。
三、可至該基金會網站(http://www.jtf.org.tw/)下載相關表格使用。